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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全部县(市、区、旗),中央安排补助资金166亿元,支持完成265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任务量均超过前3年总和。今年将优先完成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20万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支持东北、西北、华北等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试点范围内9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中西部省(区、市)在确保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前提下,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各省要按照优先支持陆地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建材供应与运输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分配到各试点县。2011年各试点县要安排不少于5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每个乡镇要安排一个示范点(村),实行逐户验收。
截至2010年底,累计安排中央投资33.5亿元,改造垦区危房43.8万户。2011年国家开始在全国农垦大规模实施危房改造,将安排中央投资34亿元,支持24个省(区、市)的垦区实施农垦危房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