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长市构建防治“小微腐败”监督机制
2019-09-12 09:05:00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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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墙公示的各项财务收支事项。

  在安徽省天长市新街镇,村干部和很多村民手中都有一本《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规范》口袋书,村级事务各项权力被纳入清单目录。村民想办的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程序、多长时间能够办结,都在口袋书上写得明明白白。

  小微权力清单管“权”

  为防范和解决村干部有权“任性”问题,天长市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探索农村小微权力管理新举措,选择新街镇试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让村里的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村官的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约束,村民监督更有力,村务工作更透明。

  “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发现,村里对‘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时不时会出现一些异常情况,特别是对资产、资源的发包,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现象。”新街镇党委书记王友仁介绍该镇实施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初衷,“村干部在处理集体资产的时候也出现了一些违纪违规的行为。我们就考虑如何从源头上来加强对‘三资’的管理。”

  天长市围绕村“两委”干部履行“小微权力”,分别制定“责任清单”。经广泛征求村组干部、群众意见,新街镇将村级权力细分为“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公共服务、组织人事、“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六大类26项,对每项小微权力的运行都开列了清单,给出了说明书。让村干部知晓自己究竟有哪些权力、怎么运行这些权力。同时,制定村干部权力行使10项“负面清单”,强化廉洁意识。

  占地260亩的官田水库是新街镇兴隆社区一座小型水库,通过对外发包,如今成了当地的珍珠养殖基地。过去这座水库发包由社区干部说了算,但从2016年开始,村民们借助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开对外招标,集体收益比过去实现了大幅增长。

  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不仅让村里的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使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得到了有效约束,同时也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热情,集体的事情由大家说了算,使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积分制管理管“干”

  2016年,天长市针对村干部小微权力考评过程中搞平均主义、年底一次性定论的现象,在新街镇开展村干部积分制管理试点,有效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2017年出台的《推行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工作意见》规定,积分制管理对象为各村“两委”班子成员。由各镇制定村正职、副职干部两个考核办法,对正职干部(书记、主任)、副职干部(含计生专干、预任制村干部)分别予以考评。同时,建立村干部积分制管理登记台账,做到一村一册、一人一档,日常各项考评结果及时登记在册,年底及时汇总排名公布,严格兑现奖惩。通过试行积分制管理,新街镇村干部收入差距达6000余元,充分调动了大家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权力清单有了,责任清单也有了,但是村干部干得怎么样?干得好不好?反映不出来。实施积分制管理可以反映村干部的工作状况。”王友仁说,过去村里的工作干好干坏可能与主要领导有关,跟其他的副职领导或不分管的领导可能没有关系,这样不能形成合力。

  王友仁告诉记者,现在村里的每一项工作出来后,跟所有村干部都是有关系的,干事的人和不干事的人积分也不一样。“我们鼓励多干多得,少干少得,干好得高分。对村干部积分制主要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常态管理、民主评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积分制的作用与干部的评先评优、政治荣誉及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如果村干部积分排名连续处于末位的话,将采取组织处理。通过优化奖惩办法,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热情。”王友仁认为,积分制管理使得考核方式得到了简化。

  积分制管理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村级事务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干部日常管理等工作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辅之以民主测评得分和奖惩加减赋分。其中,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占40%,由承担考核任务的镇直各职能部门实时进行考核;村级事务管理占15%,每半年集中考核一次;基层党组织建设占20%,每季度考评一次;村干部日常管理占10%,每月检查一次;民主测评得分占15%,年底组织集中测评,各项考评结果折算成相应分值,纳入村干部个人积分。年底,各镇对考核结果予以汇总得出年度积分,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天长市把积分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奖金福利、评先评优结合,促使村干部勤廉履职。与绩效工资挂钩,根据村正职、副职年度积分,确定优秀(90分以上)、称职(80-89分)、基本称职(60-79分)、不称职(60分以下)4个等次,分别按照年初核定绩效工资的120%、100%、80%、60%比例发放。与奖金福利挂钩,对纳入积分制管理的重点工作考核后,单列一定奖金,按积分比例发放给被奖励村和村干部。各镇研究制定村干部福利待遇发放标准,年终按照村干部积分予以一次性发放。与评先评优挂钩,年度积分在90分以上的村干部方可参加评先评优。年度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村干部,由镇党委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连续两年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采取劝退、责令辞职、降格使用、依法罢免等方式予以组织处理。去年,该市共有8名村干部因工作不力被镇党委约谈。

  为了使小微权力规范行使,该镇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出台《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八条纪律》,开展镇村干部不用公款招待、不送礼、不接受人情推销等“十不”承诺活动。制定村级资产资源和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成立镇招标中心,统一负责村级资产资源登记、购置、租赁、发包、拍卖和项目工程集中招标。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等“五公开”,村级所有收支、债权债务、合同履约等逐项逐笔明细公开,对反映权力运行过程的原始单据也一并公开。

  三级监督编织“笼子”

  小微权力有了清单,监督必不可少。新街镇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布小微权力清单的权力范围、运行流程及村务工作;积极引导村民对重大事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同时,明确村监事会是监督小微权力的主体,发挥积极作用。该镇还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干部未按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处理村级事务,给集体、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处理。

  2014年,该镇对工作失职的2名村主要负责人取消了村级目标绩效考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1名村干部给予党纪处分。目前,该镇已构建起群众、村监事会、职能部门三级监督体制,为小微权力编织了“笼子”。据统计,2016年,天长市查处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6件,2017年查处35件,2018年查处28件,2019年至今查处5件。

  村监事会对村级事务办理实行全程监督,做到事前参与决策,对不合制度规定或不合民意的村务决策,可以及时提出异议;事中跟踪纠偏,防止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跑冒滴漏”和偷工减料行为;事后审查把关,对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对象以及办公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审查。2016年以来,全市151个村监会先后对村集体资产处置、公共基础设施维修、水面发包等367个事项进行监督,及时提醒村“两委”修正、取消事项决策92项,减少不合理支出21.6万元,挽回集体经济损失275万元。

  在各村监事会的监督下,新街镇通过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重新发包,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得到快速增长,2015年全镇村集体经济收入为29万元,到2018年已增加到119万元,其中兴隆社区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1.4万元。

  与此同时,各镇村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布小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范围、流程及积分制管理工作,引导村民参与监督,对重大事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控。每年初,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就个人责任清单事项进行公开承诺,年底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2016年以来,天长市对群众反映的45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约谈23名村支书、村主任,责令予以整改纠正,对8名违纪违规村干部予以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此外,每年初,天长市委、各镇党委根据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权力清单内容,及时对修订后的内容开展村干部辅导培训,让村干部明职尽责。已举办各类培训班36次,累计4560多人次接受培训。2015年,天长市被确定为全国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之一,该市将股改工作及时纳入村级小微权力之中,督促村“两委”干部严格按流程办事和行使权力,率先完成试点任务。

  天长市先后开展“两查两护”“利剑护民”以及扶贫巡察等5次专项行动,主动查找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中的问题。将近年来查处的12名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编印成册,6次召开全市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警醒广大村干部规范行使权力。并要求各镇强化“监督再监督”职能,对村干部未按照小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处理村务的,严肃查处。2016年以来,共发现冒领专项资金、虚报扶贫对象、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案件9件,15名村干部被查处。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