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网 > 各地动态> 正文
广东省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4人
2018-07-12 09:16: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不包括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需提供的相应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等证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的前一天(即:2018年7月2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计划生育被处理,从作出处理之日起未满5年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公开招聘公告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和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网址:http://wjj.zhaoqing.gov.cn/)同时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由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共3天。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3.报名材料: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式1份,见附表,可网上下载);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区城东82区新元北路4号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楼人事科。联系人:沈超龙,联系电话:0758-2853586。

  5. 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5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2日期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人员要在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确认加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按先笔试后面试顺序开展,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来源: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复制本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