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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乡镇事业单位面向村官招聘汇总
2016-01-07 09:44:00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文件精神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政策规定,各县拟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四川苍溪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97人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拟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名。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

  2.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1月8日18时。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续聘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表、创业成绩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同底2寸免冠近照,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报名地点: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5226382。

  (二)资格审查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情况在苍溪县电子政务内网、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苍溪党建网、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三)组织考察

  根据公示结果,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考察人员名单,组成专门考察组,分别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在村工作实绩、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等。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资料的,取消其资格。考察结果在苍溪县电子政务内网、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苍溪党建网、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公示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结果在苍溪县电子政务内网、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苍溪党建网、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五)上报审批

  根据招聘条件和体检结果,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聘用人选,报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上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

  (六)公布正式聘用人选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结果,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苍溪县电子政务内网、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苍溪党建网、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正式聘用人选。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按照专业对口原则,结合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和工作岗位,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经用人单位培训合格后上岗。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合同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县内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四、纪律及监督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严肃工作纪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从在岗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等事宜,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和监督电话: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522201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24681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5233037

  苍溪县纪委(监察局):5222212 

  点击页面下载>>>登记表

  2015四川剑阁县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99名乡镇事业编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文件精神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政策规定,我县拟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拟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名。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联系电话:

  0839-6600986。

  4.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请考生直接从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的各项内容(一式4份),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续聘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表、创业成绩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

  (三)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同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四)体检。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按照规定复检。

  (五)上报审核。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作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等事宜,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6600986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01297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剑阁县纪委、县监察局:6600994

  原标题: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2016010510444063.zip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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