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自去年年初开始,黑龙江省林甸县的佘志全等19户人家就成了上访专业户。
佘志全们实名举报的该县“天字号项目”名为大庆温泉果菜基地,计划投资61.3亿元、规划面积2456公顷,项目规划建设温室大棚24000栋,预期产业格局年创效益50亿元,吸纳各类就业人员近6万。当地政府将其定性为产业结构调整工程、菜篮子工程、民生工程。
一项“惠民”工程,如何在官在民却有不同的解读?
据了解,大庆温泉果菜基地项目于2010年5月全面启动。
2010年和2011年,佘志全等人先后接到承包合同终止通告。通告称,由于土地规划调整,为实施规划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长青农场已发包的草原、林地和耕地等资源承包合同不再履行。该通告涉及佘志全等承包户19户,耕地和草原4万多亩,养殖湿地3000多亩。
当地政府收回承包户土地后,并未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林甸县关于该补偿事项的说明中也提到,“对暂不利用的土地进行临时发包,为了照顾原承包户,按照原承包合同面积的30%定向低价优先发包给原耕地承包户;剩余暂不利用土地再公开竞价发包。”
佘志全认为,当地政府的“低价定向发包”和“公开竞价发包”实际上是提价再承包,是当地政府在土地承包上的二次获利。
然而,19个上访专业户并不能阻挡林甸“天字号项目”的快速建设。时任林甸县委书记崔莹就确定了项目发展基调:“这个项目可行,但规模小了不行,要走产业化之路。”
据了解,该项目由龙江银行牵头融资18亿元,2010年当年,项目就完成温室大棚3000余栋,2011年这个数字翻倍为6000栋。但2011年上半年,一张关于违法用地的罚单使项目建设多了其他的意味。
该文称,大庆温泉果菜基地项目“以农业设施永久用房为名,在未办理农转用和供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耕地4.5公顷建设了59栋单体别墅和道路,是一起典型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违法行为”。
对于建设别墅项目,林甸县辩称属于商服用房,主要用途是经营棚室生产所需的种子、农膜等生产资料,并不是报道中所说的别墅。
当地一位居民调侃说,用上百万元建“种子商店”,确实很奢侈,还能成为又一个“史上之最”!
而于2009年先期建设的“38栋实验大棚”已经撂荒损坏。林甸县给出的答复是,实验大棚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当地老百姓算了一笔账,一栋大棚加上管理房每栋建造价35万元,实验成本仅大棚建设一块就高达1330万元。
“建设第二个寿光,大棚全撂荒。”长青林场附近的老百姓中流传这样的一个顺口溜。人们看到,大部分大棚并未投入生产,沿基地道路很多盖着防寒被的大棚,也并非想象那样是为棚内种植作物保温。据一位李姓的基地打工者介绍,基地内实际投入生产的大棚不足200栋,只有二区的大棚投入生产的较集中,“是给领导参观用的”。
按照项目立项之初的设想,温泉果菜基地的温室大棚主要依靠林甸当地丰富的地热资源,通过换热站加热自来水供暖,让高寒地区也可以在隆冬时节批量生产果菜。但记者在基地内了解到,除了少部分项目开发公司雇人种植的大棚外,均未提供地热供暖。据知情人透露,2010年,原本进行实验的38栋大棚,每天电费就达2万元左右,并不比固体燃料取暖便宜。
当地农户还反映,基地所在土壤为盐碱地,在这种土壤上“只能长庄稼,不能长蔬菜”。 吕博雄
评析>>>
谨防办“好事”
百姓不领情
林甸县的一项“惠民工程”被当地部分群众斥为“败家工程”,个中的教训值得大学生村官深思和借鉴。
惠民工程无论大小,服务对象都是群众,能否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应是检验成败得失的试金石。大学生村官很想为群众办事,但看了这篇报道,应该得出一道理,办任何一项“好事”,都应当充分听取和吸纳群众的意见,哪怕是质疑或者反对的声音。这不仅有助于增强群众的认同感,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而且可以校正不切实际的“拍脑袋”思维,防止好心办错事、办坏事现象发生。大学生村官总希望任期内为当地百姓办几件实事,但良好的愿望要付诸实践、收到实效,一定不能背离群众的愿望,凡事多向群众请教,多向基层干部请教,多向专家请教,以敬畏之心对待自己的每一项决策,切不可用自己的一厢情愿代替群众意愿,更不能为了自己的某种政绩冲动而上一些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