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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代偿要落到实处
2016-03-14 15:57:00

  贵州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师潘晓慧委员

  2009年出台学费代偿政策是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单位就业,中央部属高校和各省属高校下基层就业的学生已经受益。然而,州市属高校下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代偿的执行不尽如人意,尤其是财政困难的地州,至今仍未出台实施代偿办法,给想去基层就业的大学生带来困扰。

  建议按岗位设立学费代偿,即不论是哪所高校毕业生到该岗位就业,服务满三年,其学费由当地政府代偿,而不用区分部属高校还是地方高校。鉴于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基层艰苦岗位多,而多属贫困落后地区,财政薄弱,建议学费代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苏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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