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名“村官”护照统一上缴——近日,广州市首开先河,对村官实施出国审批管理,出台此政的主因就是村官虽小,贪腐问题却很严重。
被举报坐拥20亿元身家的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近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嫌收受贿赂5000多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为拆迁和项目开发提供帮助所得的“好处费”。
广州市政法机关统计,由郊区发展而来的广州市白云区,近4年来已有101名村干部因贪污腐败“落马”,多数涉及征地拆迁、为“违建”充当“保护伞”。
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披露,武汉市青山区白玉山街群力村6名村干部在一征地拆迁还建工程中,借机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款共600余万元。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许多项目向城乡结合部转移和延伸,城乡结合部土地大幅升值,成为征地拆迁、违章建筑治理的重点区域,这一区域的村干部贪贿案件也呈现逐年增多趋势。记者调查发现,腐败村官主要有三大“获利”手法。
手法一:“移山填海”改数据。10多年来,广东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宫花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张连合与党支部书记郭仲强,伙同村财务、出纳马雪梅建立不规范的会计账册,私设个人账户接收土地补偿款,欺上瞒下,不交或少交土地征用补偿款,造成了1.27亿元的巨大损失。
手法二:内外勾结“一窝端”。纪检部门介绍,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为顺利租到土地,向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4个村29名村干部行贿1600万元。受贿干部几乎囊括了多个村两委班子成员、经联社社长甚至片长,4个村都是在没有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仅有村委会委员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与投资人签订了用地协议。
手法三:带头致富变为勒索敛财。从查处案件看,不少涉案的村支部书记往往都是集“党政企”大权于一身,一切事务一人说了算,变成了当地的“土皇帝”。一些县乡倾向于让“创业大户”、“致富带头人”当选村干部,然而这些有钱有权的村干部也容易与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或不法分子拉帮结派,发展为盘踞一方的恶势力。
在新一轮城镇化的进程中,如何防范更多的“村官”沦为“硕鼠”,一些学者和纪检干部建言,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制度,一方面应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对村务公开细化,比如公开要按照政务、财务、事务逐项公开,要将涉农惠民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情况都纳入公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