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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农民"上高楼" 城镇化不可操之过急
2013-01-31 14:24:00

  2011年,浙江省温州市启动了“农房改造集聚”工程。对千万户农民来说,这意味着告别乡村家园“上高楼”,用宅基地与政府交换新房;对政府来说,这意味着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推进城镇化建设,同时也获得可观的用地指标,用于城市化发展及生产建设。看起来是好事,实行起来却效果参差,农民喜忧参半。这再一次告诉我们,推进城镇化要从实际出发,不可操之过急。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梅岗社区的农房集聚点建设工地。(陈翔 摄)

  有的农民上楼后“赚”20万

  温州“农房改造集聚”工程源于国土资源部2008年和2010年相继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拆旧建新”和土地整理复垦,达到土地平衡,最终实现增加耕地面积,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城镇化。

  为此,温州市在每个县、市、区设一个示范点,在区域性中心镇附近规划建设面积80至120亩的农民新社区,先建后拆。同时,制定了“拆旧补新”的补偿政策,旧房拆除每平方米补偿300至600元的建房损失费,再根据不同的新房安置区位和楼市房价标准,以建筑面积换占地面积,拆掉一栋旧房,补偿安置1至3倍的新房建筑面积,购房款为成本价,每平方米一般2300至4500元。

  平阳县万全镇的金星家园小区是农房改造集聚的一个示范点。该小区集农房改造集聚、保障房、安居房为一体,毗邻万全镇中心区,环境优美、地段繁华、交通便捷,周围二三产业兴旺,农民就业机会较多。

  家住平阳县顺溪镇吴垟村的王功如,几个月前已搬入小区。2011年上半年他与政府签订了宅基地换新房的置换协议,拆掉一栋占地40平方米的两层老房,换来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新房。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旧房被拆损失5万元,新房支出27.6万元,总支出32.6万元,这套新房的市场价值52万余元,溢价20万元。只不过这是全家唯一的居所,不能出售。他认为,与政府的这笔“交易”是合算的。

  记者从平阳县政府有关方面了解到,顺溪镇6个行政村428户农民以及所有拆旧房整体搬迁到金星家园小区的农民,用宅基地置换新房的模式与王功如基本相同,溢价水平也基本一致。

来源:半月谈网   作者:罗辉 郭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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