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农村殡葬改革之我见
2019-05-05 16:21:00  来源:乡村干部报网  作者:江苏省人大办公厅 李成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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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殡葬作为乡村祭祀的重要活动之一,由来已久,各地风俗又不尽相同。随着农民物质生活的极大改善与提高,殡葬出现了大操大办的现象,甚至形成一股攀比、奢靡之风。这与乡村振兴以及中央大力倡导的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极不和谐,甚至是相违背的,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近期,我对苏北农村殡葬进行了一次微调研,深感农村殡葬已到了非改革不行的关键期。

  白事如何办?拷问传统孝道的艰难抉择

  本家婶娘于初春去世,享年93岁,在农村属于高寿,被当成“喜丧”办理,可说是风光热闹。丧事结束后,堂哥粗略地核算了一下花销,有些瞠目结舌:乐队5800元,丧葬用品6600元,烟酒14000元,宴席平均每桌500元、三天共开了34桌,共计17000元,其他杂支5000多,总计花了接近5万元。在堂哥的预算里,丧事本不该花费如此之高。

  事实是目前在农村,很多老人都有着传统观念,身后事想热闹办理、风光殡葬。然而,一场丧事办下来,花销动辄在三四万上下,许多家庭苦不堪言,又无可奈何,往往是家主“面子撑起来了、钱包瘪下去了”,乡亲们也苦不堪言,“不去随份子、面子挂不住,随了份子钱、勒紧裤腰带”。尤其是薄养厚葬、办丧敛财的行为更是时有发生。

  坟头如何迁?影响土地流转的重要障碍

  春天,青青的麦田里,隔三岔五的坟头显得格外扎眼,这与多年前的景象大相径庭。以前,村里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祖坟,族人过世后,都会被葬进祖坟里。十多年前,经过一次“平坟”,祖坟大多都被平掉了,很多新坟就葬到了自家的承包地中。最近几年,随着农业机械化普遍推行,加之农村里务农的人数急剧减少,田野里的坟头不仅严重影响机械耕作,也影响着土地流转,人们的怨言也慢慢多了起来。

  “按照一个坟茔占地6平方计算,一个居民小组大约100座坟茔,就占地1亩左右;一个村有10个居民组,占地10亩;一个乡镇有20个村,占地200亩;一个县有30个乡镇,总共就占地6000亩,这样算下来就不是小数字。”乡镇的负责同志算了一笔精细账,“不是我们跟坟头过不去,而是村前村后田地里的坟头一波接着一波,大型机器下不了地,不能够实现机械化操作,用小型机器种植成本又太高。由于这个因素的制约,很多种植大户都是爱莫能助、‘望坟兴叹’,我们错失了很多次土地流转的机会。今年,我们下定决心要改变这个现状,初步考虑,对年代久远的古坟(合葬坟)进行平整,对新坟(单葬坟)进行补偿搬迁。”

  公墓如何建?制约乡村治理的难题

  “从去年开始,按照要求,每个乡都开始选址探索公墓建设和推行公墓安葬,已经建了不少公墓,往往是临近几个村庄公用,目前的管理方式主要是承包给个人运作经营的,墓穴的价格却不低,一个墓穴便宜的五六千元,贵的两三万元。加之公墓比起自留地相对比较远,很多村民不愿意花钱买墓穴。”很多村组干部如是说。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墓安葬,不少村庄都出台一个新规定,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已经有一方过世并葬在责任田里,逝者可以不葬到公墓里,如果没有就必须要葬到公墓里。

  人死亡之后有个安身之处,既是死者的遗愿,也给亲属祭祀提供了场所,符合人之常情,彰显人伦之理。然而,这种到公墓集中安葬的措施,叫好却并不叫座,一方面是因为价格昂贵,很多人都不愿意花这么多钱去买弹丸之地的墓穴,另一方面是因为村民们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总认为葬到公墓里,没有葬到承包地心里踏实、有安全感和归属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乡村殡葬改革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不仅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还关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在调研中,我收集到一批意见建议,认真汇总归纳了一下,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一是注重培育文明乡风,推动“陈规陋习”向“文明新风”转变。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当下农村还存在着薄养厚葬、办丧敛财、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不仅带坏了社会风气,也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反感。在调研中,大家都一致赞成:注重培育文明乡风,及早改掉一些与新时代格格不入的陈规陋习。从实践经验来看,良好的乡风,不仅能帮助村民们树立起发展信心,改变落后思想观念,主动摒弃陈规陋习,正确处理富脑袋与富口袋的关系,还能帮助村民们提高思想道德水准和科学文化等各方面素质,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生发激情,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是注重移风易俗,推动“薄养厚葬”向“厚养礼葬”转变。古人云,死生乃大矣。因此,丧礼一般被看作是生命意义的终极体现形式。作为民生账,殡葬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很多乡村都在推行“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简化丧礼,树立新风”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一改过去在丧事上讲排场、比阔气的大操大办的浪费现象。曾发生过这样的事:老人生前几个儿女都不孝顺,曾演过“墙头记”,老人过着凄惨的晚年。老人逝世后竟大操大办,引起众乡亲的耻笑。真正的孝顺儿女是厚养礼葬,而不是薄养厚葬,厚养是文明,厚葬则是陋习。

  我省苏南地区在殡葬改革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源于大力推行厚养礼葬。而好乡风不会自己吹来。这是因为他们前期做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先是自发地认真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后又积极探索建立村级红白事理事会,积极推进移风易俗,真正刹住红白事大操大办的风气。

  目前,苏北乡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并广泛开展了“争当孝顺儿女”“好媳妇”等评选活动,这为厚养礼葬、丧事简办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里,将考虑加强殡葬方面的立法,《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已有19个年头,也出现了一些滞后性和局限性,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是注重因势利导,推动“经济考量”向“人文关怀”转变。丧葬作为逝者的最高礼仪,应当充分尊重其价值意义,不能够缺乏必要的认知与表达,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喜乐哀怒的“表情包”当作检验实际工作的“晴雨表”。建设乡村公墓绝对不能够只是简单地注重经济考量,而忽视了对逝者的人文关怀;公墓殡葬的推行政策也不能仅仅具有工具理性,却在价值理性上有所缺失。建设美丽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建设乃至公墓建设,纳入城乡整体建设规划之中,不能搞各自为政的“村村点火、处处冒烟”。推进乡村公墓建设,注重彰显乡村公墓的公益性,大力推进绿色殡葬,倡导殡葬新风,把公墓的规划图变成现实的作战图,让公墓姓“公”而不是姓“私”,公墓由私人管理运营,值得商榷,应该将殡葬改革纳入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范畴。

  四是注重循序渐进,推动“政府公转”向“村民自转”转变。在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提高村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归根结底,殡葬改革本质上是一场群众思想的革命。丧葬礼仪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推行殡葬改革不能伤及道德根脉,要把丧葬改革的“时间表”变成循序渐进的“任务书”,让文明乡风的美好蓝图成为现实向往。妥善解决好村民自觉行动“自转”与政策举措激励“公转”的关系,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行殡葬改革政策,适当留下“缓冲”的时间和空间,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和深度。殡葬改革需要扎实推进、久久为功,如果不能持之以恒,一切美好的愿景只能是“空中楼阁”和“镜花水月”,虚无缥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文明殡葬新风的形成,既需要党委政府部门的宣传倡导,大力推进,又需要依靠实践慢慢养成,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苏北农村的殡葬改革恰逢其时。随着乡村振兴一系列措施的进一步实施,包括殡葬在内的一切陈规陋习必将被文明新风所取代,一股股文明新风必将在苏北大地劲吹。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