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2019-02-15 09:18: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沈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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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条例》 建强战斗堡垒  

□ 浙江省岱山县东沙镇党委书记 沈海明

  新《条例》有很多亮点,特别是第二十条提到了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让我们这些浙江的基层干部深受鼓舞。

  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国多地落地、本土化创新。此次被写进新修订的《条例》,足以说明“枫桥经验”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在乡镇工作的这几年,我对基层治理工作有了新认识。利益的调整、观念的碰撞,都可能引发这样或那样的矛盾纠纷,尤其是小城镇改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重点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增加,弄不好,群众就会有意见,甚至会上访。怎样把问题解决在一线,“枫桥经验”给我们提供了答案。

  2008年,舟山市在浙江省首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把“枫桥经验”从陆地嫁接到了海上。东沙镇于2017年8月启动全科网格建设,率先在舟山市推行“支部建在网格上”,把党的领导作用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乡镇”。

  2019年,东沙镇将打破镇机关党支部以科室划分的做法,按照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这“四个平台”的功能职责,重新组建4个互联式党支部,吸收党组织关系不在镇机关的所有派驻部门党员参与支部活动,使乡镇机关科室和派驻机构的融合度大大增强,基层治理的效果进一步提升。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