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出台一个多月 家庭农场在各地境遇不同
2013-03-21 14:12:00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文件出台至今已经一个多月,记者调查发现:家庭农场在各地落地生根境遇不同。
厦门,首个“家庭农场”成功注册
聚凤源农场由当地种植大户叶文章创立,占地60多亩,专门从事果蔬的种植、收购及销售,每年的营业额有200万左右。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当地工商部门立即到农场宣传最新政策,还开辟了绿色通道,短时间内免费办完了相关手续,使其成为厦门。厦门市翔安区新圩工商所副所长刘炜杰:“农业部有提出来,要求地方可以先行先试,探索注册登记的制度,那我们厦门这边就是第一家采取这种家庭经营的组织形式给他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刘炜杰还表示,今后会鼓励辖区更多农民申领“家庭农场”营业执照,不仅扶上马,还要送一程:“下一步依托我们现有的工商建立的‘农超对接’平台,帮助他开拓市场,第二个帮扶他走品牌化规模化道路,指导他这家农场做大做强。”
此前,叶文章已经加入了当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方面吃到了不少甜头,看到中央鼓励成立“家庭农场”,他与工商部门一拍即合,成为厦门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老叶说,期待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政策,让“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更有方向:“现在还不大清楚这个农场到底定性是什么,期待不管在办公场所、加工场所、政策方面都能够得到一点扶持吧。如果能够这样的话,我们更有信心把这个事情做好。”
来源:中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