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低保补助按月发放
2011-05-06 12:00:00
日前财政部、民政部发布《关于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中央财政对享受中央补助地区的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增加补助,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2元增加补助。
通知要求,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各地要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确保城乡低保家庭及时领到当月的低保金。个别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偏远地区,农村低保资金可以按季度发放,要确保低保家庭于每季度初10天内领到当季的低保金。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朱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