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总体要求、实施范围、补贴对象将保持不变,补贴标准适当微调。为帮助大学生村官更好地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新政策,现将相关问题做一解读。
一、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补贴资金规模有何变化?
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为支持春耕生产,财政部已于2011年9月20日将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元指标,提前通知各省级财政部门。
农业部和财政部通过综合考虑各地的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并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资金控制规模。各省(区、市、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科学合理地确定本辖区内项目实施县(场)投入规模。补贴资金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全国1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1000个专业化防治示范县及血吸虫病防疫重点区县适当倾斜。
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有什么调整?
2012年全国补贴机具在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微调,继续保持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新增养蜂专用平台和灌溉用过滤器,取消浅松机和手动卷膜机补贴。具体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血防区和丘陵山区补贴。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机割台分别补贴。
除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外,各省可以根据本省实际需求,在12大类内,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省域内年度补贴品目数量保持一致。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及黄淮海地区玉米籽粒联合收割机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
三、农机具的补贴额如何确定?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自行确定,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
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得超过本省(区、市、兵团、农垦)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重点血防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及植保等大田作业机械补贴定额测算比例不得超过50%。严禁以农机企业的报价作为测算补贴额的依据。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机具经销商如何界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依据农业部及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规定的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销售产品时要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
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五、补贴信息如何实现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
今年,将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至少每半月应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有关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之内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