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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定父母半年 至少看望孩子一次
2018-11-09 10:22:00

  将于12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规定,父母外出后应当定期与受委托监护人、农村留守儿童就读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情况,每月至少与孩子通过电话或者视频联系两次,每半年至少看望一次。

  《办法》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通过走访排查等方式,及时登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定期予以更新。

  《办法》规定,父母未妥善安排好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导致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dxscg.com.cn   作者:林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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