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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灾导致损失,可以得到哪些救助和补偿
2016-08-05 10:02:00

  编者按 受今年强降雨影响,我国多地遭受洪水袭击,受灾群众面临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这些损失,哪些可以挽回?哪些可以得到救助?对于灾区群众关心的问题,本报集纳梳理了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紧急征用物资,事后如何补偿

  在湖南华容,16名“卡车勇士”勇堵溃口赢得点赞的同时,也有不少人关心:因救灾征用、调用而给个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补偿?

  “按我国《物权法》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王雷介绍。《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也规定,在紧急防汛期为了防汛抢险需要,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事后应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湖南华容县治河渡镇洪灾发生后,华容县临时征用民间卡车帮助溃口顺利合龙。7月21日,该县召开了“卡车勇士”奖励座谈会,16名“卡车勇士”共获车辆补偿、误工费和奖励261.77万元。据悉,此次补偿分三部分,一是堵溃口的卡车补偿。车辆补偿从1.59万元到35.75万元不等,17辆车共补偿210.17万元;二是司机的误工补贴。按核载吨位给司机每天补助400元至1000元,40个工作日共补贴35.6万元;三是行为奖金,16位司机每人获奖1万元。

  分洪致损,有何补偿政策

  根据今年抗洪救灾需要,局部地区进行了小范围分洪。对于蓄滞洪区的房屋损毁、农田作物被淹、生产设施遭毁等损失,我国于2000年5月27日发布施行《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各地一般参照国家办法制定当地实施细则。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春夏介绍,安徽省参照国家办法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蓄滞洪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居民,在蓄滞洪区运用后,依照《办法》和细则的规定获得补偿,并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与其他洪水灾区灾民同样的政府救助和社会捐助。”安徽对区内居民予以补偿的损失包括:农作物、专业养殖和经济林水毁损失,分别按照蓄滞洪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0%、50%、50%补偿;住房水毁损失按照水毁损失的70%补偿;无法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无法转移或者因转移而死亡的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按照水毁损失的50%补偿。

  记者了解到,湖北武汉市日前已启动对移民点的规划和建设。武汉牛山湖破垸分洪后,牛山湖渔场职工将统一搬迁至移民新村。武汉江夏区防指表示,目前正在对移民新村进行选址,新村建设标准将高于一般城区的移民安置区。入住之前,将按规定发放过渡安置费。此外,江夏区将为上岸的职业渔民提供再就业培训并推荐工作岗位;上岗之前,渔场职工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工资由区财政兜底支付。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士表示,分洪涉及该区龙泉街、滨湖街移民共1397人,其中一部分人可搬进龙泉还建社区。目前,该还建社区一期工程已经完工,今年9月可开始安置。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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