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夏微摄
两会聚焦
●编者按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有保障的土地财产权,让静态的土地“流”起来,使沉睡的资源“活”起来,这是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核心追求,努力拓展土地“流”与资源“活”的制度空间,是本届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和热议的话题,更是当下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需要不懈努力的重要领域。
“农民财产权益包括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当前的农地改革直接针对农村‘三块地’(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让土地权益释放红利,让财产性收益给农民带来实惠。”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农委副主任李成贵开门见山,“研究成果表明,农村土地一旦确权进入市场流转,农民可以成为投资者,利用市场化机制对土地实现资源配置,从而创造出更多财富。”
1 土地流转要鼓励
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现阶段操作性最强的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集体土地的产权与农民土地承包权以及承包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离’,鼓励经营权流转。”全国政协委员、广西自治区农科院院长白先进说。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福建省副主委骆沙鸣在提案中指出:要大幅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应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农民土地资产的资本化。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放开处置权、抵押权和转让权,探索建立县乡信托土地流转制度,提升农民承包地流转率。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认为:土地财产权广东稳步推进,探索成功的做法,包括土地经营权流转,设立公共交易平台,公开透明进行交易,使土地增值。通过土地确权、确股、股份制方式入股土地合作社等,使农民土地有增值空间,从中受益。
有委员反映,目前,个别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在没有征得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搞大面积土地流转,弄得农民牢骚满腹。
“土地流转一定要农民同意,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为了让农民致富,是为农民办好事,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宜种大田的可以适度集中,而适宜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也不一定要追求规模。”白先进说。
对于如何规范土地流转,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八五说:“一是土地确权,保证农民从制度上享有土地的承包权,做到有据可查;二是强调在土地流转方面,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指导,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比如,除了土地的承包出让收益之外,协调承包方和农民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还有一份打工的收入。”
“农民可利用承包经营权获得金融支持。而‘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意味着农户与农户、农户与其他主体之间可通过土地股份化实现联合,推进农业产业化。”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副部长牛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