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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新政出台
2011-10-07 12:00:00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就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问题进行了部署。农业部出台多项举措,推动农产品物流创新,促进产销衔接,助推农民增收。

  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运行指导。组织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研究,会同发改、商务等部门把好市场建设规划准入关。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加快物流能力建设,规范交易秩序,缩短流通时间。指导、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完善市场功能。组织交流市场建设与管理经验,督促搞好行业自律。

  建立符合品种特点鲜活农产品储藏保鲜体系。研究蔬菜、水果生产布局和品质特性,支持主产区依托规模化生产基地,加快建设田头预冷保鲜设施,提高采后商品化处理和预冷保鲜能力。针对鲜肉、鲜蛋、鲜奶的运销特点和保鲜要求,支持在优势主产区建设一批大型冷冻冷藏中心,提高吞吐调节供求的能力。针对活鱼和冰鲜水产品的保鲜特点要求,支持在沿海、沿江、沿湖依托渔港码头和批发市场建立水产品冷冻保鲜中心,提高水产品稳定供应能力。

  积极培育农产品市场流通主体。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总经理(董事长)、农产品经销商、经纪人队伍的培训,着力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定期表彰农产品市场流通领域的优秀人物,营造尊重、关心和支持各类农产品市场流通主体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培育保护发展农产品品牌。建立健全地方名牌农产品推选认定机制,帮助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规范管理,严禁借品牌培育之名的各种乱评奖和乱收费行为,配合工商部门严厉查处仿冒名牌农产品的行为,保护品牌资源。

  强化市场信息采集分析与发布制度建设。县(市)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收获上市预供货信息收集发布制度,提前半个月以上组织采集发布预供货信息,提早做好产销衔接。省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重点批发市场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加强产销情况调度分析,对市场异常波动及时发出预警,积极发挥市场信息对农产品物流的引导作用。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龙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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