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启动实施食品安全新规
2012-06-22 12:00:00
烟台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将农药残留、中央厨房卫生等热点问题划分了监管部门,并决定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该政策已于6月15日正式实施。
《意见》详细规定了农业、林业、畜牧、商务、海洋与渔业、质监、卫生等十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
对于社会关注的农药残留问题,《意见》作出了规定: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将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农业部门还要负责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等。另外根据规定,中央厨房和甜品站及属于同类情况的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李永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