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近年来,吉林省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过实践和发展,摸索出一条规范、科学的土地“合同托管”新模式,较好地破解了土地分散经营产生的难题。
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田丰合作社成立以来,通过建立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壮大规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社员提供优质服务。合作社制定了入退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理事会岗位责任制度、议事制度等相关制度。涉及合作社的重大事项经成员代表一人一票表决后方能通过,合作社每半年公开一次财务状况,接受成员的监督。
订立双赢的土地托管合同:本着自愿的原则,合作社与社员签订土地托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构建了农户和合作社的“双赢”模式。托管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托管土地农户的权益、合作社的土地经营权和义务及农户收益支付方式等。
统一经营获得规模收入:稳定的收入是合作社良性发展的根本保证。合作社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托管土地增产收入。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和标准化生产,实际粮食产出比核算的粮食产出略高,这部分收入差是合作社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二是农业机械作业收入。三是生产资料经营收入。合作社本身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向农户销售的生产资料低于市场价、略高于成本价,平均可获取53元/亩的经营收入。
土地托管成效显著
田丰合作社运用土地托管模式,开展集中管理、连片种植、全程机械化作业,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产出效率。同时,机械化作业有效解放了劳动力,推动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了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
实现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自2008年以来,田丰合作社土地托管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托管农户27户,托管耕地870亩;2011年托管土地的固定农户达162户,不固定农户112户,托管耕地7500亩。托管的土地基本实现了连片种植。
提高了农业生产机械化率:目前,田丰合作社7500亩托管土地均已实现了机械化全程作业。与此同时,田丰合作社还为周边非托管土地农户提供机械作业服务,既节省了农户的购置和管护成本,又提高了农机的作业效率,还增加了合作社收入。
粮食综合生产效率显著提高:一是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合作社批量购买优质种子、化肥、农药以及集中使用农用机械,托管土地的生产成本平均比非托管土地降低10%左右。二是增加粮食产量。通过规模化种植、科学化管理,配以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施肥,托管土地土壤性能有所改善,玉米亩产比非托管土地平均增加10%,以榆树市2011年玉米单产核算,托管土地玉米产量增加120斤/亩。
增加了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托管土地农户收入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土地托管收入。2009年合作社社员土地托管收益为500元/亩,2010年增加至615元/亩,2011年达到673元/亩。二是外出务工收入。农户托管土地以后,会木、瓦匠手艺的农户组建成小工程队,实现额外创收。此外,田丰合作社还吸纳部分农民在合作社就业,实现增收。三是国家针对粮食生产发放的各类补贴收入。托管土地的农户平均获取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计约为136元/亩。目前,合作社社员人均年收入达到11000元,比非入社农户高出近3000元。
合作社的发展瓶颈及期盼
实践表明,田丰合作社探索的土地托管模式加快了土地规模化经营步伐。在促进粮食增产、实现农民增收的同时,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解放出来、转移出去,给农民参与社会文化事业提供了更大空间。
现阶段,田丰合作社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一是贷款难。突出表现在缺乏抵押物,可作为抵押物的固定资产价值较低,可贷款额度太小,贷款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较长。二是农机规模难以快速扩大。无论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组织身份还是以入社农户身份购买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农机,都受到数量限制,农机规模无法快速扩大,在作业高峰时段,大规模作业受到约束。三是农业技术人才缺乏,难以支撑合作社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合作社未来发展要想有所突破,还需要更多政策扶持。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一是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模式、经营业务、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开发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的、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重点解决合作社具有抵押资质,缺乏抵押物的问题。二是增加较大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额度,尤其是经营资质较好、经营状况良好、社会受益面广的合作社,优先给予大额贷款。三是简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贷款手续,同时在利率上给予进一步优惠。
优惠政策进一步向合作社倾斜。一是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向合作社倾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国家补贴的农用机械,尤其是大型农机,在数量和补贴额度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合作社机械装备水平,充分发挥合作社在促进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新品种、新技术优先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加强技术人才的引进。一是积极引进外部人才资源,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兼职和担任技术顾问;二是鼓励地方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培训和推广;三是鼓励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岗就业;四是鼓励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与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