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产业振兴 推进乡村振兴
2023-05-04 15:17:00  来源:乡村干部报网  作者:柳欣欣 王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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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产业兴旺起来,才能带动资金、技术、人才等更多流向农村,农村更有活力、有人气、有奔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文件指明了新征程抓好产业振兴的战略性和重要性。而推进乡村振兴,就要夯实产业振兴这个基础。

  夯实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基于农业发展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必然要求。发展乡村产业,就是要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各地要通过完善产业发展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形成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市、县级农业部门要与发改、财政、工信、国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支持粮食主产区、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区、“老少边穷”地区、加工业优势区开展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主要依托,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创建一批体现“三化一体”和“三区互动”特点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夯实产业振兴,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各地应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选准产业发展突破口,发挥三次产业融合的乘数效应,着力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立足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如抓好品种引领,推进现代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加强联合育种攻关,大力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加快农业主推品种更新换代;培育品牌,引导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等。

  夯实产业振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推动力量,是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主力军。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为“中国粮食,中国饭碗”的安全提供保障,而且对乡村振兴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等。

  产业兴才能乡村兴,经济强才能人气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仍要坚持精准发力,只有从供求两端着眼,科学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方能有效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河北邯郸市临漳县委组织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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