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莫“朦胧”
2019-11-12 15:19:00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周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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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各乡村都在醒目的地方建起了村务公开栏,但有些村子的公开不规范。有的见上级检查就张榜公开,检查人员一走就收场;有的搞拖拉式公开,半年甚至一年公开一次,内容还不具体;有的搞选择式公开,只公开通知、文件等,不公开财务;甚至有的是造假式公开。许多农民反映:“这不是村务公开,而是雾里看花。”

  村务公开是基层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基层群众监督村“两委”党员干部办事干事的“窗口”,关系农村现代化治理和基层服务水平提升等重大课题。村务公开必须透明、清白,不能用“朦胧”糊弄人。否则,就难以保障群众有效行使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难以取得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难以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农村稳定。团结农民群众,调动一切积极性,齐心协力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就成了一句空话。

  在基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要在引导群众关心集体村务、关爱家乡建设上下功夫,提高群众参与村务工作的热情度和积极性,推动基层良序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要让村务公开走出“朦胧”。一重透明,提高公开的透明度,把监督权交给群众,把群众是否满意和能否看懂作为衡量标准,让群众真正参与管理和监督;二重真实,注重公开的真实性,保证公开内容真实,解决问题真实;三重规范,规范公开的程序化,对村务公开的操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村务公开中乡镇、村委会、村民代表会、民主理财小组等各自的权力范围、工作责任和具体任务等,制定一套完善、可行的制度;四重实效,坚持定期检查、抽样检查和举报核实相结合,坚持群众监督组织化程序化,坚持各级纪检监督机关督查督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使村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