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监管机制须打好升级“补丁”
2019-05-22 10:41:0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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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媒体报道江苏灌云县“两名已故村民上了扶贫名单”,经调查,此事系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名单未及时修改而引发。灌云县决定给予县、镇、村7名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

  已经去世一年和两年的两位村民,竟然顺利通过村、镇、县三道审核关口,上了扶贫名单,成了扶贫对象,实在是太荒唐,也让人震惊不已。扶贫以精准为要,而精准就需要选对人、施对策、花对钱,当一个地方的扶贫机制把已故村民纳入到扶贫名单,不仅说明相关环节的扶贫责任人履职不到位,也说明扶贫机制存在不小的漏洞和“误差”。

  媒体曝光此事后,灌云县在第一时间对县、镇、村相关扶贫责任人员作出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是应对社会监督的需要,是执纪监督履职的需要,也是维护扶贫纪律和秩序的需要。让扶贫责任人为失职行为付出必要代价,对当事人是一种惩戒和教育,对其他扶贫责任人员也能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处置此事不能止于问责,而是应该进行更深层次的反思,从源头查找问题,从机制上进行系统性补漏。此次事件,至少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村级选拟扶贫名单时决定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发扬民主不够,没有广泛听取甚至没有听取村民意见;镇级在初审扶贫名单时“偷工减料”,没有实地调查核实,盲目相信村级意见;县级在审定扶贫名单时的抽查覆盖面过低,监督审核机制不能满足精准扶贫工作的需要;村、镇、县的相互监督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地方上应该针对这些问题对症下药,进一步完善扶贫审核监督工作机制,扎牢制度的篱笆。在村级层面,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推选扶贫对象制度以及公示制度,保证村民充分知悉和参与扶贫名单选拟工作,杜绝村两委个别人一言堂,杜绝暗箱操作。在镇级层面,必须针对村报扶贫名单严格落实实地核查制度,做到每村必查、每户必查,既要明查,也要暗访;既要听村两委成员意见,也要听群众意见;既要看档案,也要了解吃穿住行等实际生活情况,杜绝形式审查、书面审查。在县级层面,如果条件允许,有必要改抽查为普查,如果难以普查,就应该提升抽查覆盖率,并充分利用大数据融合,综合对接民政、公安、金融、房地产、交通等部门的信息,提升核审效率和质量,增强核审监督的精准性。当然,其他地方也该引以为戒,查找扶贫机制漏洞,给扶贫机制打好升级“补丁”。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