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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谨防好政策“走偏”
2013-07-10 15:56:00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在解决农村贫困人群住房困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从我们在农村的调研情况看,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希望引起大学生村官的关注。

  补助对象界定不准确。按照规定,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应该是“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究竟什么人“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很多时候难以界定。上面每年分配的危房改造名额有限,而想修建新房的农户众多,每个农户都觉得自己应该得到补助,基层操作起来有困难。不少贫困农户虽然有望争取到一定的资金补贴,但因无法筹措到足够的建房款,也很难利用危改补助来改造房屋。为了不影响下次指标分配,有些村镇干脆把当年新建房屋户(不管其家庭是否困难)当成危改对象上报,导致真正的困难户和特困户难以享受到政策阳光。

  危房标准把握不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只有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才能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对房屋危险程度的鉴定,主要由各乡镇村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承担,他们没有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只是根据墙体是否开裂、屋基是否移动等表象进行判定。有的损坏程度较轻,不会导致房屋倒塌,但一些村镇干部为了规避工作风险,一律将旧房确定为危房。一些村镇干部对隐性危房鉴别缺乏经验,群众不知情,继续居住,危险可能随时发生。另外,在对危房损坏部位进行加固改造中,村镇干部缺乏专业技术,不能科学指导。

  申报程序执行不到位。根据规定,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户主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申报等程序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怕麻烦,图省事,审定的危改对象没有与群众见面。一些镇村干部在分配危房补助指标时,不按要求程序来做,而是暗箱操作,或优亲厚友,“肥水不流外人田”;或利用分配指标的机会,索取钱物,谋取私利。

  危改档案反映不真实。从电子档案看,几乎所有的危房改造项目都是合格的,面积、层高都符合相关要求。但只要通过入户调查,就不难发现,一些危房改造户的实际情况与电子档案反映的情况大相径庭,不仅面积、层高与档案中所附照片不符,有的甚至实际享受危改资金的户名与档案中的户名也不相符。究其原因,上级对危房改造的面积、层高有严格规定,一些地方为了不违背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在制作电子档案时移花接木、张冠李戴。

  危改资金使用不规范。一些地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把危改资金作为救急资金,用来搞“城中村”改造、新型社区建设等。

  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真正变成惠民工程,还要加大工作力度。一要完善政策,强化考核。进一步明确危改资金使用申请、审核、实施、检查验收、补助标准、资金发放等内容,对财政部门、建设部门和各乡镇在危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进行划分,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加大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规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处理处罚力度。二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危改对象户的确定及补助金额必须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群众评议表决、村委会上报、村镇部门审定、公告公示等程序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增减或调整。三要加强监管,确保质量。按照农民住房建设质量控制管理的要求,加强危房改造的现场管理,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进行质量验收,凭验收单发放补助资金,为百姓把好质量关。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杨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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