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要求“查帐”的做法过分吗?
2011-04-22 12:00:00
「案例回放」
村民小马,夫妻俩长期在外打工,春节回家时,要求村委会提供村级财务收支和种粮补贴惠农政策等相关情况。村委会认为,村级财务收支、种粮补贴惠农政策等都已定期张榜公布,在家村民都已知晓,并感到满意,由于小马长期在外,不了解本村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现在要个别了解不予采纳。村委会做法对吗?
「专家解析」
村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组织,其村务、财务向本村所有村民公开,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环节。村民知情权是村民的重要民主权利,是村民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前提。本案例中,村委会虽已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村务、财务公开,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但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形势变化,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和农村转向二、三产业和城镇,离土离乡,务工经商,这部分农民长期在外,对本村村务公开情况不能及时了解,但对本村村务、财务、国家惠农政策以及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关心的事项,应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推进村务、财务公开过程中,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农民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探索和创新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和方法。
目前一些地方针对在外务工经商人员较多的实际,在村务公开上,除在村内定期公开外,对在外人员采取电话、手机信息、电子邮件、邮寄资料等形式,让在外打工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收集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外打工人员春节回家时,举办专题座谈汇报会,向他们家庭发放书面资料,真正做到村民事村民知、村民议,收到村民欢迎。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