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内修路费用该由农民承担吗?
2011-05-20 12:00:00
『案例回放』
为了加快改善农村环境,2010年春,村委会计划修建两条村内道路,预算资金60万元。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两种意见:多数人表示赞同,所需资金按全村2100个劳动力分担,每个劳力250元,尚缺的7万多元由村“一事一议”中解决;另一种意见认为,农民负担政策有规定,资金筹措要多渠道,量入为出,由农民平均承担部分不能超过政策规定上限,道路修建只能分年度实施。是加快实施还是慢慢来,两种意见相持不下。
『专家解析』
上述案例,首先可以明确村内道路修建属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对于两种意见的相持,应该说量入为出是客观的,如果农民平均承担部分确实超过政策规定上限,那么两条道路可以先修一条。该案例也体现了如何正确认识减轻农民负担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等专门面对农民的各种税费,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村乱收费的主体开始由基层政府转向职能部门,收费的名目开始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向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的对象开始由农民转向中小学生。
所以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各地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狠抓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重点治理,解决农民经营性水费过重问题,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