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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有何调整?
2011-11-11 12:00:00

  安徽省肥西县小庙镇一位大学生村官问:听说安徽省前段时间出台了新的政策,就规范发展农业保险提出实施意见,我想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答:2011年9月,安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该意见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适当提高保险费率,实现风险程度与产品定价相匹配。根据历年出险和赔付数据,除大豆保险维持现有费率6%不变外,油菜费率提高2%,水稻、玉米、棉花各提高1%,小麦提高0.5%,调整后油菜、水稻、玉米、棉花费率均为6%,小麦为4.5%。

  二是适当提高保险金额,适应农资价格上涨和农户投保需求。根据近年农产品价格上涨趋势,玉米、大豆、小麦、油菜每亩保险金额在原有基础上各提高10元,水稻、棉花分别提高30元、40元,调整后分别为:玉米250元/亩、大豆170元/亩、小麦270元/亩、油菜270元/亩、水稻330元/亩、棉花340元/亩。

  三是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加大粮食主产区补贴力度。对皖北三市(亳州、宿州、阜阳)和沿淮七县(五河、固镇、怀远、凤阳、寿县、霍邱、濉溪)粮食主产区的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执行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补贴40%、30%、10%;省内其他地区的种植业保费补贴,相应执行40%、25%、15%标准。奶牛保险地方财政补贴比例从30%提高到40%。

  四是提升保费资金统筹层次,实现风险全省管控。实行省级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农业保险资金专用帐户,改变以地级市为风险管控和资金统筹的原有模式。

  五是下调绝对免赔率标准,提高农户赔偿标准。种植业保险的绝对免赔率从15%下调到10%,农户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因灾减产损失,可得到保险金额90%比例的赔偿。发生绝收损失可获得100%保额的赔偿。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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