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备案的土地转包协议是否有效?
2012-04-06 12:00:00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通关镇一名大学生村官问:我村村民王某于2010年将其承包的20亩土地转包给张某,期限为10年,双方签订了协议,但未到村委会备案。后王某以转包费过低为由要求张某增加转包费,被张某拒绝。王某说该协议未到村委会备案,是无效的,他有权随时收回土地。请问,该协议是否有效?
答: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人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它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王某与张某之间签订的协议属于土地转包协议,应到村委会备案。不过,协议是否备案与该协议是否有效没有直接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规定,发包方仅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据此,上述所说的协议是有效的。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