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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住房是否可以卖给外村人?
2012-03-30 12:00:00

  四川省简阳市石盘镇一名大学生村官问:我们村一名村民进城务工多年,已在城里买房定居了。他现在打算将他在乡下的住房卖给邻村的朋友,但村委会主任不同意,说要卖只能卖给本村村民,不能卖给外村人。请问,村委会主任的说法正确吗?

  答:村委会主任的说法是正确的。农村村民的住房不能卖给外村人,那是因为农村住房牵涉到宅基地的问题。农村住房及其宅基地具有其特定性和福利性,即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本村村民集体所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农村村民住房的产权是有限的,只是建筑在该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才是村民个人的财产,而宅基地仍属村民集体所有,如果把住房卖给了外村村民,那就等于把原本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也一起卖掉了,这就侵占了本村村民集体的利益。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也重申:“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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