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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收入该如何分配?
2012-05-04 12:00:00

  江西省广昌县旴江镇一名大学生村官问:我村一个小组,有耕地130亩,上世纪80年代初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时,一些村民认为耕地是负担,不愿意承包。最后,只有80亩耕地承包到户,剩余的50亩耕地无人承包,归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去年,村民小组将这50亩土地流转给外村人耕种,对方每年交集体租金1.5万元。现在,村民要求分配去年的土地流转收益。村民中有人主张按照耕地承包时各户所承包土地的比例分配,还有人主张按现有人口平均分配。请问,到底该怎样分配这笔收入?

  答:村民小组集体流转土地的收益,可以分配到户,也可以用于发展公益事业,分配方式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土地承包权是村民的一种经济权益,当初承包土地不赚钱,一些村民不愿意承包,所有没按人口承包下去。现在,随着惠农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承包地能够赚钱了,应该允许村民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应按现有人口,至少按实行第一次土地承包时的实际人口分配,而不应按当初自报承包地亩数比例来分配。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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