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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权罚款吗?
2012-05-25 12:00:00

  广东省仁化县长江镇一名大学生村官问:近日,我所在的村委会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制定了新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对乱倒垃圾、小偷小摸、阻碍公务等10余项行为作出处罚规定。请问村委会有权罚款吗?

  答:村委会依据村规民约,从管理上进行奖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村规民约的制定程序合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以及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第二,要报乡镇政府备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镇政府备案。同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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