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新近出版的2011《中国大学生村官发展报告》显示,77%的大学生村官有被乡镇借调的经历,其中23%的人被长期借调。4月26日,湖北省召开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严禁以任何理由借用大学生村官。个别地方存在的大学生村官被“乡官”现象,不仅违背了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初衷,更不利于大学生村官的锻炼成长。
众所周知,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目的,就是要培养一批和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有深厚感情、把自己认同为农民的基层干部,这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许许多多农民的期盼。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着力构建“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大学生村官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其中,“下得去”是前提,“待得住”是基础,“干得好”是核心,“流得动”是保障。只有将这几方面工作都做到位,才能使选聘大学生村官的长远战略意义真正得到体现。
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对大学生村官既要关心帮助,也要严格要求。尤其是随着“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群体规模将越来越大,新情况也将越来越多。各地应通过提高管理服务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纠正大学生村官挂名现象。要严格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大学生村官岗位职责,坚持在村工作制度,不得随意借用到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从事与所在村无关的工作。要不断完善包括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述职、重大事项报告、作息、请销假等制度,让他们有事可干、有章可循、有责可究。要严格考核监督,不断完善考核方式、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选拔任用、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等重要依据,引导大学生村官把时间和精力用到服务农民群众、干好本职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