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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普法宣传员
2015-12-16 14:23:00

  出生理科的我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仅有的知识还是停留在高中的政治课和大学时的思修课,虽然也算接受过初级法律知识教学,但高中是应试的死记硬背,大学是囫囵吞枣的得过且过,所以时过境迁,生活也似乎离法律很遥远,好多知识忘记了,也就懒得再学习。但来到农村以后,却发现不谈懂法如数家珍,也得略知一二,否则还真遇到不少尴尬。

  记得有一次,一位村民因为宅基地买卖的问题来村委会咨询,因为是早年的买卖纠纷,数年过去也始终没有解决方案,作为买方的他如今面临“房财两空”的窘境,说话急,语气重,最终也没有得到个满意的答复,失望而归。当时我心里还觉得村领导不近人情,正规的买卖怎么就没有了保障。而后来与其他同事谈起此事,才知道农村宅基地原来是不允许买卖的,归集体所有,这是法律规定的,所以这桩买卖从开始就是违法的。当时就感觉自己作为一个大学生村官竟然近似于“法盲”,真是无地自容。

  后来,村里举办普法宣传,我赶紧借着机会学了点农村的“基本法”,总算是对农村的土地、产权、林权等有了一定的了解,当时才第一次知道,原来村委会叫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非镇政府的下属单位,在业务上也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农村的土地、宅基地都是属于集体所有,城市用地才归国家所有;刑法、民法、行政法,法法都有自己的管辖范围与约束对象……虽然可能也只是知道了一些法律的皮毛,但总算是懂了点法,也避免了以后再因为法盲而闹笑话。而通过参加普法宣传,我也深深的感到当前普通群众法律知识十分匮乏,自然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就容易吃了不懂法的亏,而这也突出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

  作为大学生村官,在普法工作中其实我们能做的很多,我们就是普法的宣传员。一方面要学“法”。虽然大多数村官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生,也不必要把每条法规熟记于心,但关乎农村、农民的法律条款实在应该多学一点,多了解一点,这样也就能够更好的为村民服务。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要注重宣传法律知识,努力把法典条文上生涩难懂的话语宣传的通俗易懂,虽然可能在很多地方不够严谨,但也能更好的帮助村民理解,为普法做一点自己的贡献。

  村官的日常工作琐碎而复杂,每项工作都蕴含着无数的知识,唯有认真学习,仔细体会,深入挖掘,才能真正做到心里“门儿清”。普法工作如此,其他工作也大同小异,当好小村官,需要大智慧,我们还需不断努力。(作者为北京昌平南口大学生村官)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赵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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