瞅准火候写好调解协议
2012-12-28 10:43:00
2011年8月,我荣幸地成为一名大学生村官。在一年多的工作中,遇到最多、最难处理的就是邻里之间的矛盾调解。而政策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缺一不可。
应该说,村民还是比较纯朴、真诚的。邻里之间的矛盾,无非是一些具体利益的冲突。处理这些问题时必须知村情、体民情,讲法理。上个月的一起矛盾调解,让我收益不浅。
那天,我一如既往地早早来到村里。不一会儿,远远地听到吵闹声,出去一看,看见村里刘书记后面跟着五六个村民,一路走一路吵。到了村委会,我赶紧给他们泡上茶,书记分别让他们讲出事情的经过。原来刘家和陈家是邻居,因刘家建房占用了共用小路,陈家觉得影响出行。刘家人的说法是,他们祖辈上少算了面积,占用的那个小路本来就是他们家的。而陈家人则不认可。两家人吵了半天没有结果,还有大打出手的势头,这才请村干部做个公断。刘书记听后,先是以情动人,“邻里之间和为贵,矛盾宜解不宜结。”然后,端出了政策规定,“建房面积应该按照建房科审批的面积为准,不可随意加。”紧接着,话头一转,分析了刘家占道建房给陈家带来的种种不便。在情和理的疏导下,刘家终于同意拆掉多建的房屋。这时,我想到,应趁火候草拟一份调解协议书,让双方签字确认,以防节外生枝。我立马回到电脑前,三下五除二写好了协议书。刘书记表扬我有头脑,协议也写得好。
这起矛盾成功调解,我深深感受到农村工作的复杂性,不仅需要一定的政策水平,还要有灵活处理问题的方法和艺术。作为一名村官,只有不断地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农村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和能力,才能适应农村工作的需要。虽说村干部工作苦点、累点,但它是丰富阅历、历练人生的重要舞台。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江苏省泰兴市珊瑚镇二河新村副书记 吴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