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区在职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区、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岗位简介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在村(社区)工作满1个聘期(含2013年选聘),目前在宿豫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聘期内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7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宿豫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党政办公楼333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填写《宿豫区面向在职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视情处理。
(三)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6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加提前交卷、退场。
(四)履职评价
笔试结束后,区委组织部会同各乡镇(街道)根据考生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等次、表彰奖励等情况,对报名人选采取百分制组织履职评价(评分要素及分值见附件3),《履职评价量化评分表》(见附件4)将在宿豫党建网公示3天。
根据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加分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聘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宿豫区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选聘岗位简介表
2.宿豫区面向在职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履职评价量化评分要素及分值
4.履职评价量化评分表
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