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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开选聘228名大学生村官 1月19日至23日现场报名
2012-11-15 15:48:00

  记者从长春市人才中心获悉,2012年,长春市将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28名“一村一名大学生”协助村“两委”工作,报名时间为11月19日至23日。

  12月8日举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据悉,本次“大学生就业工程”的选聘工作将采取公开、公平、择优,统一考试、统一调剂、协议管理方式进行。凡吉林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2012年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选聘。

  报名和领取《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现场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11月19日至23日,报名地点分别在市、县(市)、区、开发区人才中心(见附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时12月8日。被选聘大学生签约后,在选聘单位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期间由乡镇(街道)负责大学生到村工作的统一调配和管理使用。

  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选聘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间人事档案根据意愿可由县(市)或市人才中心免费管理,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入所在乡(镇)党委;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所在乡(镇)党委按规定程序办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尚未还清的,均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财政代为偿还。在户籍管理方面,根据选聘毕业生的意愿户籍可落入选聘地,也可落入长春市人才中心集体户籍。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另外,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所在单位可与其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700元生活费补助

  据了解,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间,政府每人每月提供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省财政按月人均700元予以补助。选聘毕业生比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按企业(单位)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选聘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上述人员两项补贴政策不超过2年。另外,协议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学生,由各级人才中心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

  “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县市区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长春市 长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长春市安达街229号二楼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 贾冬梅 88781527

朝阳区 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延安大街1149号朝阳区市民大厦517室 汤勇 89617240

宽城区 宽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三楼3065 宽城区人民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 贾颜萍 89990364

南关区 南关区人力资源市场 大马路1542号 闫俊仁 88661330

二道区 二道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二道区福安街2228号 李志华 84881949

绿园区 绿园区党组织服务民生指导中心二楼大厅 西安大路6665号西安大路和西环城路交会 吉峰 87605061

双阳区 双阳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西北角“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基地” 刘静 84222370

榆树市 榆树市人才中心 榆树市榆西大街社会保险局2楼 高奎 83659940

九台市 九台市人才交流中心 九台大街67号 市政府大楼311室 陈淑艳 82356855

德惠市 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德大路 德大广场 刘作勇 87223765

农安县 农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农安大路428号 郑红军 83214668

净月开发区 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人才劳务服务中心 净月大街2950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人才招聘窗口朱思鹏 84535520

来源:东亚网   作者: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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